抢劫罪具体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3-01-04 作者:姚艳艳律师
对抢劫犯罪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抢劫的动机、次数、手段、后果
等因素,依法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一、对抢劫犯罪。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致一人轻伤以下或者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劫得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4年至5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没有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致人伤亡的后果、次数、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的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一般可按下列标准掌握:
1.每增加一次抢劫,增加有期徒刑3年;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
3.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1年;
4.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有期徒刑2年;
5.每增加一级普通残疾(10到7级)的,增加3个月;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6到3级)的,增加1年;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1到2级)的,增加2年;
6.抢劫数额每增加3000元,增加有期徒刑1年。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械抢劫的;
2.有预谋抢劫或结伙抢劫的;
3.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而抢劫的;
4.抢劫多人但不构成多次抢劫的。
四、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
1.确因生活、学习、治病等急需而抢劫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3.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轻伤以下)且抢劫数额500元以下,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转化型抢劫的,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相关法律问题
- 上海地区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6个回答20
- 抢劫罪量刑标准 3个回答10
- 抢劫罪量刑标准 7个回答5
- 辽宁抢劫罪的量刑数额,数额巨大的标准 1个回答50
- 营业性房屋有营业执照和无营业执照上海这具体是按哪些标准来补偿,有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上海市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
- 非刑罚处罚措施
- 亲朋好友被抓走,律师给的忠告您一定用得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一起成功的诈骗罪无罪辩护案
- 论互联网犯罪案件管辖异议申请的难点、技巧和意义 ——从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
- 经济犯罪全流程辩护思路指引
- 刑事案件判决的罚金,被告没钱缴纳怎么办?会加刑吗?
-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的基本含义
- 如何正确区分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 紧急避险的条件
-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