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社会保障法规 >
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
www.110.com 2010-07-06 15:09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统筹政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统筹政策提出以下调整意见:

  一、自2003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全市统筹改为分市区统筹,即三市一区、两个开发区各自统筹、自求平衡。

  二、分市区统筹后,各市区、开发区可按以支定收的原则,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保险费征缴比例,原则上单位和职工个人提高缴费比例之和不超过4个百分点。

  三、各市区、开发区要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强化基金监管,对基金不足部分,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予以兜底,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要加强对养老保险金的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使其保证增值,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四、为缓解有关市、区的财政支出压力,今年仍按上年度的调剂下拨定额给予其一次性补助。具体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办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