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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吗?女放是四川户口,男方是太原户口,双方已经结婚,女方跟随男方在太原居住,请问准生证能在男方户口所在地领取吗?

发布日期:2013-03-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根据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山西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山西省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的,可以在本省领取生育服务证。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到村(居、社区)自办或委托村级服务员代办、协办生育服务登记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并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三)村(居、社区)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四)夫妻双方近期2寸横排免冠合影照片。婚后不育收养一个子女的,还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认材料齐全、有效的,应为申请人即时办理生育登记并发给《生育服务证》;对于材料不全的,应一次告知全部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为申请人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并发给《生育服务证》。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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