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承包人能拒绝交付所建工程吗?
发布日期:2024-05-10 作者:周文才律师
【法律咨询】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承包人可以拒绝交付所建工程吗?
【律助解析】
1.不能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包人义务即为承包人权利,反之亦然)
(1)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交付工程
3.本咨询还涉及到留置权问题
《民法典》T447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核心总结】
1.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支付工程款,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交付工程,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自己应得工程款的权利即可,若扣留建设工程拒绝交付属严重违约行为,反而会把自己陷入不利境地。
2.留置权的适用仅适用于动产,而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并不适用,因此不能对建设工程进行留置
3.承包人主张权利,可就该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山东省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以签约时自己资质不够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要求否定原来合同价,以现行市场价进行审价,并要求发包方按审价的结果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该如
- 山东省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以签约时自己资质不够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要求否定原来合同价,以现行市场价进行审价,并要求发包方按审价的结果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该如
- 山东省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以签约时自己资质不够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要求否定原来合同价,以现行市场价进行审价,并要求发包方按审价的结果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该如何
- 山东省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以签约时自己资质不够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要求否定原来合同价,以现行市场价进行审价,并要求发包方按审价的结果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该如何
- 发包人、承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 J1011.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整体竣工验收的,承包人能否主张已完工程的结算价款?
-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又拒绝修复的,发包人能否解除合同?
- 发包人已付清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只能起诉承包人
- 承包人能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吗?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熟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仁*控股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与重整提示性公告,搜谱征集中
- 借名买房案例分析
- 国*科技索赔征集,谢律师团队提示:收到行政处罚,股民可索赔
- 确认婚姻无效是否有时间限制
- 是不是不当得利
- 数据资产入表中数据合规的重要性
- ST*投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威X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 ST富*最新索赔消息,收处罚决定书,谢团队提示索赔时间
- 盛*矿业最新索赔范围,收立案告知书,谢团队提示索赔征集中
-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流程选择参考模板(第三方参与还是自主完成)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协议
- 奥*国际(603001)股东索赔,收到正式处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