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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房子大了六平米,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88.6平,现在大了6平米,变成94.57,开发商要我全额补交这六平米的房钱,现在还没有发房产证,我想知道这超过合同约

发布日期:2013-03-06    作者:聂晓东律师
交房时房子大了六平米,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88.6平,现在大了6平米,变成94.57,开发商要我全额补交这六平米的房钱,现在还没有发房产证,我想知道这超过合同约定的六平米,要自怎样交钱,是否适用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的条款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与买卖合同约定不符,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您所买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百分之六点八(6/88.6),超出了百分之三。所以您对百分之三部分(即2.658平方米)的房价款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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