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经济法 >> 查看资料

国家工商总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宽于别国

发布日期:2013-03-07    作者:连会有律师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4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地理标志保护事关“三农”问题大局,所以我国保护的范围比其他国家要宽。
  
  安青虎介绍,我国从1995年开始,用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方式保护地理标志,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又写入这一条。新《商标法》规定,中国保护地理标志以商标法作为依据。1995年到2003年,受理地理标志申请将近300件,现已经批准106件。他指出,地理标志保护与“三农”问题有很大的关系。换句话说,中国幅员辽阔,各种产品非常丰富。地理标志的产品基本上都在边远或贫穷地区,所以,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范围比其他国家要宽一些,除了白酒、葡萄酒,还有茶叶、中药材、水果、农作物,还包括一些动物及一些工业品。
  
  今天公布的《200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还显示,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受理商品和服务商标申请452095件,比上年增加8万多件,增幅为21.6%%,是历史上申请量最多的一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