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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本身就有高血压,平时不吃药,常饮酒,下班途中突发疾病(脑溢血),用工单位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发布日期:2013-03-10    作者:聂晓东律师
工人本身就有高血压,平时不吃药,常饮酒,下班途中突发疾病(脑溢血),用工单位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依您说的情况,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依据2007年对现行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调整的通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3000元。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家居省辖市的每人每月由为140元,家居县(市)、镇的每人每月为120元,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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