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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老板承诺高薪挖角 上班才三个月就变卦

发布日期:2013-03-11    作者:110网律师
律师:可对qq聊天记录进行公证,要求老板履行承诺
老板看中阿达(化名),承诺给高薪,把他从别家店挖过来。可是,上班才三个月,老板就改口了。
阿达之前在一家服装店卖衣服,基本工资2000元,每卖出价值100元商品可提成2元。他干活勤快、对顾客嘴巴又甜,每个月的业绩都好几万元,遥遥领先于其他同事。后来,另一家店的老板看中他,多次通过电话、qq等联系阿达,提出让他到店里上班,不仅让他做店长,而且基本工资3500元,提成不变。
阿达觉得新的岗位工作较稳定,待遇也比以前好,就辞去之前的工作,入职新岗。可是,刚刚上了三个月,老板却说要改制度,每个月至少要完成3万元的任务,如果完成不了基本工资只给一半。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有qq聊天记录为证。”阿达向早报法律热线咨询,他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泉州律师:因阿达被老板挖过来时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工作内容等进行约定,情况对他比较不利。但若阿达与老板之前qq聊天记录有明确约定工作时间、薪酬、任职内容,阿达可以qq聊天记录进行公证,并据此要求老板履行承诺。如果老板单方变更工作内容阿达不能接受的,阿达可以解除合同。因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阿达可要求支付其在上班期间的双倍工资,同时可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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