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领结婚证之前都知道一方有精神病史,也愿意承担责任,相处一年多,一方病犯了,但是一方不仅不给看病而且要求离婚,现在应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男女双方结婚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到达法定婚龄、同时还需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及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的患者不应当结婚或应当暂缓结婚。很明显,像你这种情况,婚前就明知患有精神疾病而领取结婚证,婚后也没有治愈,这种婚姻其实应为无效婚姻,如果对方反悔不想负责,基本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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