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司法考试刑法名师讲义:部分共犯人中止失败
1.单独成立中止的条件:“中止”必须具有有效性,“中止失败”也不能单独成立中止。
中止人不但要停止犯罪行为,还必须以积极的行为及时制止实行犯的犯罪行为,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样,才能成立犯罪中止。
A.在共同实行的情况下,有效阻止了犯罪,使犯罪没有既遂;
【题例】甲乙共谋杀害丙,将丙劫持到深山中欲将其活埋,丙苦苦哀求,甲欲终止行为,但乙不允许,两人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昏在地,等甲苏醒后,发现丙已经死亡,乙不知所踪。这种情形下,甲仍然不能成立中止。
B.在教唆、帮助的情况下,应当撤回自己的教唆、帮助。否则,不能单独成立中止。
注意:中途退出犯罪,不一定成立中止。如果其他共犯人既遂,退出者也随之既遂。
【题例】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则甲的行为如何认定?
【答案】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本题中甲乙共谋盗窃汽车,如果甲想中途退出,就必须完全消除个人的全部影响,否则就不能认定退出。虽然后来甲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但是他却让乙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
2.部分共犯单独中止,其效力不及于其他共犯人(未遂或预备)。
【题例】甲乙共谋劫机去台湾,在实施行动前的前一天晚上,甲投案自首,公安机关根据甲的供述抓获了乙。这里甲乙各成立什么罪?
【答案】甲构成劫持航空器罪的中止犯,属于预备阶段的中止。乙构成劫持航空器罪的预备犯。
3.一般情况:以正犯中实行进度最高者为准,任一正犯将犯罪实行既遂的,共犯既遂(全部责任);帮助、教唆依从于实行犯(被教唆帮助人)进程形态。
- 司法考试通过后,在苏州地区,前景怎么样? 3个回答15
- 司法考试 0个回答0
- 请问,我的专业是司法助理,可以参加2011的司法考试吗 2个回答0
- 2009年司法考试二试卷48题的答案的疑问 0个回答0
- 司法考试 3个回答40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法与经济、政治和宗教等的关系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行政许可的实施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知识产权法-进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