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双方在领结婚证之前都知道一方有精神病史,也愿意承担责任,相处一年多,一方病犯了,但是一方不仅不给看病而且要求离婚,现在应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4-07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男女双方结婚需男女双方完全双方自愿、到达法定婚龄、同时还需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及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的患者不应当结婚或应当暂缓结婚。很明显,像你这种情况,婚前就明知患有精神疾病而领取结婚证,婚后也没有治愈,这种婚姻其实应为无效婚姻,如果对方反悔不想负责,基本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救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