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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发布日期:2013-04-08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主张。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7)受害人的身份和职业。 
  专家支招 
  北京市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判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掌握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而江苏省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另外,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受害人的身份、职业以及受害部位也应作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重点考虑的因素。 

精神抚慰金:伤残按每级3-5千元计算,死亡3-5万元,不构成伤残的在5000元以下酌情考虑。(按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 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11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否则,如果一级伤残与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区别的话,似乎不公。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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