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借款时约定过利息,一年前我归还了本金和部分利息,还剩下一些利息现在要还,对方却要求按照再付利息,也就是利滚利,这样合理吗

发布日期:2013-04-11    作者:聂晓东律师
借款时约定过利息,一年前我归还了本金和部分利息,还剩下一些利息现在要还,对方却要求按照再付利息,也就是利滚利,这样合理吗
借款时约定过利息,一年前我归还了本金和部分利息,还剩下一些利息现在要还,对方却要求按照再付利息,也就是利滚利,这样合理吗
我的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首先应明确还款时间,如果本金和利息在还款期限内全部偿还,对方无权主张再付利息,如果部分利息归还时间超出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就超时归还利息部分,对方有权主张清偿逾期利息,但是对于在还款期限内已经偿还部分,对方无权主张利息,因为利息也是债务的一部分,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债务属于不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利要求就未履行部分支付相关延期利息,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