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重要信息构成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学习札记22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20(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3-04-12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于某某隐瞒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重要信息构成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裁判摘要】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对依法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构成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6期,总第24辑,法律出版社 2013年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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