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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佛山被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发布日期:2013-04-16    作者:张静律师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3、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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