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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面试时偷手机 因小失大丢了工作又获刑

发布日期:2013-05-21    作者:110网律师
80后泸州女孩在成都找工作,在等待面试官面试的时候,看见办公桌上有一部苹果4S手机,再看周围无人看守,她动了贪念,偷偷将手机揣进口袋。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12月26日10时许,被告人张某到成都市青羊区某早教中心面试时,进入陈某办公室内,盗走陈某放于办公桌上的白色苹果4S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600元。次日,民警在成都市武侯区染靛街将被告人张某挡获,将被盗物品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
2013年1月7日,被害人陈某向被告人张某出具谅解书一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某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盗窃的犯罪事实,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为保护他人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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