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发布日期:2013-05-22 作者:陈雄志律师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所以肇事者逃逸者原则上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不仅使伤者丧失救助的机会,还可能本不构成犯罪的因此而构成犯罪,在原本构成交通肇事罪时也会加重量刑提高刑期,同时还会导致保险公司对三责险的拒赔,故“肇事逃逸”与人与已均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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