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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成人却不反哺 八旬老人诉四子女求赡养

发布日期:2013-06-03    作者:110网律师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儿女应尽的义务。然而,如今儿女长大成人,有的甚至当了老板,但却无反哺之心,无人照料的八旬老人怒将子女告上法庭求赡养。5月30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
家住湖北省郧西县河夹镇的老人周云丈夫于1968年不幸病故,自己一人将二子二女抚养成人并成家立业。她的子女有的在企业上班,有的甚至当了公司老板,经济条件都不错。随着时间流逝,周云因年老体衰无法独立生活,无人照顾,而四个子女却以种种理由相互推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审理得知,起初老人是由大儿子赵刚赡养照料,后赵刚认为二儿子赵强也应分担其赡养义务,遂要求与赵强共同赡养老人,却遭到赵强拒绝。两个女儿则认为老人的两个儿子都对母亲不管不顾,自己只是出嫁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更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得此消息,老人盛怒之下一纸诉状将拒不赡养老人的四位子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四子女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
此案经审理认为,四个子女的不赡养行为已影响到老人正常生活,这位八旬老人不但生活上无法得到照顾,精神上也遭受打击。经过组织各当事人进行调解,四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了检讨,表示今后一定履行赡养义务,不让老人伤心,尽可能的让老人享受天伦之乐。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四个子女每年轮流赡养照料老人三个月。至此,老人生活有了着落,这起赡养纠纷案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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