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集体合同具法律约束力
发布日期:2013-06-30 作者:聂晓东律师
女工集体合同具法律约束力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对于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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