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合同是否生效
2002年4月12日,李某向王某借款,二人口头约定,王某在赵某处存放的5000元借给李某,月息9厘,期限自2002年4月12日至2002年9月12日至。于是,李某给王某打下借据,并押给王某房产证,王某将赵某打的原5000元借据退给赵某。此后李某未向赵某追要借款。2002年9月12日,借款到期,李某未还王某款。2002年10月23日,李某以未收到借款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借据及房产证。王某反诉李某应偿还借款本息。
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反诉请求。理由:
1、《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原、被告与赵某之间的口头协议从主体上说三人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律规定;三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三人的口头协议自成立时已生效。
2、原告在合同成立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既未找赵某追要借款,也未找被告协商争议之款,致使合同期届满三方均未履行合同,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和《合同法》第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的规定,三方的协议条件已成就并生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与赵某三人间的口头协议成立,但未生效,应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理由: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概念。合同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体现合同自由原则,它是合同事实的判断问题,关系到合同存在与否。而合同生效是法律评价问题,关系到合同能否取得法律所认可的效力,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因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本案中三人的口头约定,只是合同成立,是否生效,还要看法律对其所做的评判。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践成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自然之间的借款往往都是通过口头达成一致的意见,只有贷款人将货币交借给借款人,合同才能生效,这是基于保护贷款方合法权益因素考虑的,因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践成合同。本案中,李某和王某的借款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未实际履行,故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不适用于践成合同。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何明轩夏全玉
- 在本案中,该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订 2个回答20
- 工作地点变更,原合同是否继续生效 1个回答10
- 合同规定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合同如果只有签字合同是否有问题 4个回答0
- 合同是否生效? 4个回答0
- 房屋为夫妻共有,买卖合同仅户主签字是否生效? 4个回答20
- 委托代写的专利申请文稿不符约定质量能否要求退款?
- 徐汇区张家弄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门牌号
- 张家弄片区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用人单位将员工外委劳务公司反向劳务派遣无效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东安一、二村旧城区改建项目一轮征询顺利通过,期待二轮征询!
- 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底层业主不满加装电梯诉请赔偿 法院:驳回诉请
- 频繁向用户发送骚扰短信 一通讯公司被判侵犯隐私权
- 儿童抛掷海洋球玩耍意外致伤 游乐场未尽安保义务被判担责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 房客在酒店猝死,酒店是否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