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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三题

发布日期:2004-10-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从根本上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及其在我国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对人大代表如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是人大工作的核心。我当过两届区人大代表、一届区人大常委,现为市和区两级人大代表,积数年来当人大代表的工作实践及学习收获并做出深入的思考,我以为当好一名人大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中需狠抓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和提高:

  一、人民代表根在人民

  人民代表根在人民,这一命题的内涵要义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具有坚实的群众性。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把群众的愿望反映出来、把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一切为民,这是人大代表为政之要。要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人大代表在工作实践中必须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努力:

  (一)、联系群众贵在“恒”。

  所谓“恒”,就是要随时随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做到“恒”,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愿听。国以民为本、党以民为基,人民群众是决定国家命运和影响国家前途的根本力量,切不可认为人民群众的声音都是些矛盾声、困难声、麻烦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不愿听。二是要会听。了解社情民意,就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切不可认为人大代表就在人民之中自然就会听人民的声音。三是要常听。要努力代表、实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人民代表就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切不可认为浅尝辄止就能抓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常听才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二)、调查研究贵在“深”。

  所谓“深”,就是要在深入实际体察民情、社情、政情中注意调查研究的深度。要做到“深”,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调查要深入。要听汇报,又不能完全依靠于汇报;要看好的,也要看不好的;要听领导干部讲,更要听基层群众讲;要到当事人中间去,到事情发生的现场去,到知情的老百姓中去;要多方了解情况,多方听取意见,不能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以偏概全、主观臆断;要认认真真地了解社情民意,体察人民群众的疾苦,掌握真实而宝贵的第一手材料。二是研究要深刻。要坚持去粗取精与去伪存真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纳,透过纷杂的现象,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要避免浅尝辄止、敷衍了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抠到最后,直到水落石出。三是作风要深入。注重调查研究是当好人大代表的前提和基础,植根于众听民声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才能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

  (三)、体察民意贵在“准”。

  所谓“准”,就是要准确掌握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脉搏。要做到“准”,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找准问题。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必须“进群众门、听群众言、知群众心、解群众愁”,随时调查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急,抓住人民群众心目中最关注的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二是要切中要害。谏言献策要有深度且一语中的,要明确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具有可操作性,通过调查报告和议案建议的方式督促“一府两院”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所产生的成效看得见、摸得着。三是要集中民智。人大代表听民声、察民情的目的在于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履行职务、从政为民,要努力架好人民群众与“一府两院”的桥梁,把人民的呼声倾吐出去、把人民的情绪表露出去、把人民的要求反映上去、把人民的智慧集中上去,使“一府两院”工作更有效地开展,促进民安、民富、民乐。

  二、人民代表代表人民

  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这一命题的内涵要义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与一般意义上的代表如工会代表、妇代会代表、团代会代表、学联代表等各行各业、各界各派推举的代表等等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不仅表现在所代表的范围上,更大的不同在于所代表的内涵上,也就是说人大代表是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的、是国家主人的代表、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的,简言之人大代表同其他各种形式的代表相比是政治代表。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任,在工作实践中必须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努力:

  (一)、参政知政贵在“勤”。

  所谓“勤”,就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履行代表职责。要做到“勤”,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逢会必到。一年一次的代表大会是人大代表集中议政的一次机会,不能借口本职工作忙不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要通过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参加人大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二是有关文件资料必学。要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只有了解他们的工作性质、任务、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等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只有对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的各项文件和资料精神吃透了,才能提出有份量、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代表工作关系。在本职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如何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做好代表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实际问题,为了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可以采取“一调”(合理调配时间)、“二保”(按要求保证准时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三优先”(当代表工作与本职工作发生矛盾时,首先参加人大的活动;当人大的会议与其他会议在时间上矛盾时,首先参加人大的会议)的方法。

  (二)、提案建议贵在“精”。

  所谓“精”,就是行使提案权所写出的内容和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要有真知灼见。要做到“精”,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精心。一份好的提案建议应具备鲜明的思想性、所预见的政治敏锐性、依法行政的权威性、反映问题的准确性、切合实际的可行性,人大工作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某一时期的中心工作)、突出重心(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的中心)、关注民心(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精心筛选确定议题,才能使议案和建议的“含金量”高,也只有经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案由、案据、方案等做好充分准备,动起笔来才能得心应手。二是要精干。写议案和建议的题目不要太大,如果贪大求全势必造成重点不突出、注意力分散、眉毛胡子一把抓、顾此失彼的现象,要以小见大,使承办单位便于办理;题目要新颖,如果是政府正在着手或已经在办的事情若要再提应开掘新意,能被政府所重视、采纳;内容要实在,不能空空如也、言不及义;对提出的批评、意见要有真凭实据,敢于触及具体的人和事。三是要精当。一份议案建议虽文字不多但可以从中反映出代表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代表应学会辩证地对待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问题、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防止只看局部不观全局的倾向,做到所提议案建议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要明确什么是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及拟写的原则、范围、形式与注意的事项,以便有所遵循,行文要流畅、条理要清晰,言简意赅、顺理成章,把议案建议写工整、规范、整洁。

  (三)、审议发言贵在“实”。

  所谓“实”,就是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要做到“实”,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说实话。审议是一种政治行为,是站在国家政坛上为民立言,是代表人民依法对“一府两院”实行民主监督,必须把事物的真实情况实话实说,因此在认真听取和阅读有关各项报告后,必须作出具体的审视评价,即是否符合实际,实事求是;是否适应客观形势,把握现实的发展规律;是否充分反映民情民意,处置措施得当;尤其是在带有根本性关键性的施政话语中,是否体现遵宪的原则和党的基本路线与党在近期所作出的重要决议的精神,这不仅仅需要勇气,更需要为民代言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要求实质。人大代表在审议时决不能泛泛而谈、不痛不痒,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讲成绩,又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要一语中的地把存在问题的实质点出来,如此才好对症下药促进问题解决。三是要讲实效。审议不是发牢骚或泄一已之愤,而是要从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出发,理智、科学地依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如果对报告中的某个问题不清楚或不满意还可以向报告人提出询问甚至提出质询,这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权利,问题的关键在于,人大代表审议得越认真,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越多,对修改好报告和改进政府今后的工作越有利。

  三、人民代表重在代表

  人民代表重在代表,这一命题的内涵要义是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具有典型的先进性。这一先进性集中体现在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上,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广泛的社会活动中严于律已、务实求真、开拓进取、勤政为民,在单位争当模范、在人大争做先进,尽职尽责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并要成为群众的典范和楷模。要充分和有效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在工作实践中必须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努力:

  (一)、履行职责贵在“行”。

  所谓“行”,就是要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做到“行”,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强化代表意识。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受人民信任和委托、派往人民代表大会的光荣使者,是人民利益和人民的代表者,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把人民的意愿转变为国家的意志、并把国家的意志转化为全体人民行动的光荣使命,人大代表必须树立起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国家和人民根本和长远利益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较高的政治水平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二是全面履行职责。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的最基本形式,但代表大会的时间短,代表只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是远远不够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大会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代表大会工作的基础和延续、是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对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代表在闭会期间要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各种视察和执法检查以及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同“一府两院”负责人进行座谈与听取汇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以及批评和意见、列席人大常委会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出色地完成法定的任务。三是高标准严要求。人民的代表,就是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传递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协助推进政府工作,作为人大代表应当特别重视珍惜自己的这一称号,以自己勤奋务实的工作来增添代表的光彩,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中,代表工作必须在“新”、“实”、“活”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使代表工作充满生机和保持旺盛的活力。

  (二)、接受监督贵在“诚”。

  所谓“诚”,就是要真心实意地接受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要做到“诚”,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明确述职内容。人大代表主动向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对其法定职务执行情况和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进行评议,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人大代表要把向选民述职变成一次自我总结、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考核的过程,代表向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作述职报告的中心内容,应以六个方面为主,即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认真行使代表职权的情况;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协助政府推进工作的情况;联系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民办实事的情况;本岗位带头奉献、发挥模范作用的情况。二是要写好述职材料。述职报告要按照要求的内容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地认真加以总结,既肯定成绩,把成绩说足说够,以赢得选民的拥护,又指出存在问题,剖析产生的原因,以求得选民的批评和谅解。三是要搞好述职整改。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是否成功,关键是看通过评议,代表自身存在的问题能否得到纠正,评议中提出的不足是否得到纠正,人大代表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认真对待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搞好整改。

  (三)、提高素质贵在“韧”。

  所谓“韧”,就是要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的自身素质。要做到“韧”,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加强修养。从当前情况看,新的任务和要求与人大代表的实际能力和自身素质的矛盾比较突出,在内容上要突出四个方面,即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人大代表的参与意识、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也就是说作为人大代表要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参与各项重大活动,听取和审议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要对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活动实施有效监督,要做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模范。二是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要用邓小平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努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保证人大工作以及代表工作的正确方向;重视宪法、法律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把握人大工作以及代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熟练掌握人大的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使人大代表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尽可能掌握一些现代社会所必需的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增长工作才干,以适应人大工作以及代表工作面临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需要。三是要加强实践。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善于总结和提高实践中的好思想、好经验、好办法,掌握代表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在实践中,特别是在新形势下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表意识不强。有的代表是“荣誉代表、挂名代表”,借口本职工作忙,不联系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不深入实际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群众呼声,不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把履行代表职责当成了“副业”。二是不能积极行使代表的民主权利。有的代表是“见面拉拉手,会上拍拍手,表决举举手,散会挥挥手”,虽然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会议不开口,表决随大流,议案和建议也不提,当代表履行职责不认真。三是不懂得如何履行代表职责。有的代表是“代表代表,会后就了”,把行使职权仅仅理解成为群众做好事上,而把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理解成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不敢理直气壮地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开会研讨问题时人云亦云,履职能力不强。产生上述现象,除思想认识不到位和对代表权利义务不了解外,与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监督不力和代表自身素质不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必须相应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坚决克服。

  有些担任多年人大代表的同志对如何履职很有心得,这方面我们应该注意收集,及时加以整理,并对有指导意义的进行宣传推广。结合自身体会,我特别赞赏的有:一是“四到位”。认识到位是当好人大代表的前提;学习到位是当好人大代表的基础;感情到位是当好人大代表的需要;工作到位是当好人大代表的体现。二是“三不当”。为民办实事,“不当挂名代表”;接受监督,“不当特殊代表”,情系群众,“不当脱离群众的代表”。三是“八做”。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呼声;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进群众门、解群众愁;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为人民讲真话、吐真言;做人民群众的娘家人,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做参政议政的有心人,了解社情民意、推进政府工作;做宣传党的政策的明白人,围绕中心工作释疑解惑、鼓劲加油;做扶危济困的热心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富裕路上的带头人,干给群众看、领着群众干。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制度实行的是“任期制”、“常任制”、“兼职制”,当人大代表应当说既神圣、又辛苦,人大代表要议大事、谋新事、解难事、办实事,其责任是十分重大的。“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出代表为人民、人民选我当代表、我为代表添光彩”,应当成为我们每一个人大代表恪守和遵循的准则。人大代表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负责地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多做调研、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断进取,这样才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历史使命,才能成为一个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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