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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案件仲裁起诉指南

发布日期:2013-07-24    作者:110网律师

 下面为您整理的劳动仲裁起诉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到法院起诉时要提供以下资料:

  1、民事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2,向法院提交被告人数+1,自己留存一份。)

  2、赔偿项目清单(份数为被告人数+2,向法院提交被告人数+1,自己留存一份。)

  3、证据清单;(份数为被告人数+2,向法院提交被告人数+1,自己留存一份。)

  4、证据复印件(按证据清单编好页码,份数为被告人数+2,向法院提交被告人数+1,自己留存一份。);

  5、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提交工商登记信息查询资料);

  7、原告是单位的,还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如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如代理人是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的,要提交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的公函(介绍信)、代理人的执业证复印件;

  10、如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11、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可以不交)。

  将以上资料1-4按顺序装订好,按(被告人数+1)份,连同5-10项资料(自己也要备份)一起提交法院。(资料1-4在诉讼法上称为诉状和证据副本、资料5-11在诉讼法上称为主体身份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要用 A4 纸。

  资料1-4的份数问题,在有些中级人民法院是要求提供按被告人数+3份或者被告人数+4份提交。具体要先去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一下,再作决定。

  二、 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毛笔。

  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起诉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身份证一份。证据份数与起诉状同等。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均用A4纸。诉讼上必须写明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三、证明当事人(原、被告)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和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质检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厂证、工作证、就业失业手册、暂住证等。

  五、应提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双方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相关证据;经劳动仲裁的诉讼,还应提交劳动仲裁机关作出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复印件)及劳动仲裁机关送达仲裁决定书的送达回证(复印件)。

  六、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劳动者不服裁决起诉的,要提交考勤纪录(可自行拟定格式填写)、工资标准等证据。

  七、因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引发的争议,劳动者起诉的,应提供未依法参保的证据。如在社保经办机构的查询资料。

  八、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应提交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者解除的证据。

  九、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九、证据清单要有序号、种类、证据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页码等类容,提交人要签名,注明年月日。

  十、在开庭前,要填写好《当事人举证交换证据登记表》(一般各法院都有固定格式,已经印刷好的,立案时可以索取。),按照证据清单的顺序,照抄一遍,注明是原件或者复印件(要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要注明原件线索或者原件在何处),在开庭过程中,提交《当事人举证交换证据登记表》和证件原件给法官、书记员核对。开庭结束后,与书记员再次核对,待书记员在回执联相应栏签字后,索要回执联并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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