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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处罚对比

发布日期:2013-08-02    作者:110网律师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1.饮酒驾驶机动车暂扣驾驶证,时间为六个月,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增加条款: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者常至,为者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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