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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之父母

发布日期:2013-08-07    作者:张立娟律师
法定继承人之父母
 
 
  父母是最近的直系尊亲属。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最密切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也有权继承子女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父母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法上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1?生父母。生父母对其亲生子女的遗产有继承权,不论父母是否离异,也不论该子女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但亲生子女已由他人收养的,父母对其遗产无继承权。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的子女与生父母恢复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有权继承该子女的遗产;被收养的子女与生父母未恢复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生父母对该子女的遗产仍没有继承权。
  值得注意的是,生父母为子女的法定继承人是依相互间的血缘关系确定的,并不以生父母是否抚育过子女为条件。所以,生父对非婚生子女的遗产,只要该子女未被他人收养,即使该子女与其母一起一直与继父共同生活,而且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生父也仍有继承权。当然,至于父母因遗弃子女等原因而丧失继承权的,另当别论。
  2?养父母。因收养关系的成立,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养父母也有权继承养子女的遗产。当然,养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发生,也可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在养子女死亡前已经解除收养关系的,不论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为何,也不论解除收养关系的被收养人是否与其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收养人均无权继承其遗产。
  3?继父母。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在继承法上的关系依相互间的扶养关系而定,而不依继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关系而决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有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并未形成实际的扶养关系,则继父母无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与继子女具有“双重继承权”一样,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既可以继承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遗产,又可以继承亲生子女的遗产。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0410]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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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20010428]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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