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查获部分毒品后,被告人主动交代了实际贩毒数量,
发布日期:2013-08-12 作者:110网律师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的应如何
- 毒贩住处查获的毒品能否一并认定为贩毒数量
- 苗振经等抢劫案——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
- 被告人在执行死刑前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的应如何处理
- 买卖枪支时以毒品冲抵部分价款行为之定性——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斌等非法买卖枪支、贩卖毒品案
- 被司法机关传唤的犯罪嫌疑人主动归案构成自首
- 毒贩住处查获的毒品能否一并认定为贩毒数量
- 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小,向公安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主动交出的,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 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案发起因构成其他犯罪的,是否属于自首
- 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毒品再犯,并非一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