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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事假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3-09-18    作者:李芬团队律师
员工休假分3大类
1.有薪假,即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
2.有相关规定的有薪假,如产假,病假,工伤假等
3.无薪假,即事假
病假
   病假的定义:在劳动法规定称作医疗假。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假制度。医疗期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注意: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期间
  病假的待遇:病假在六月内,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工资,不满2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24年的,本人工资的70%46年的,发给本人工资80%68年,支付本人工资的90%8年以上者,发给其100%。停止工作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发给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发给本人工资40%1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50%3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60% 。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是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应有明确规定的。
  新劳动法规定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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