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3-09-20 作者:杜凯律师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三人以上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相关法律问题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4个回答
0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10个回答
0 - 交通肇事罪量刑 8个回答
20 - 司机交通肇事罪已定,是适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还是适用人身损害的 6个回答
0 - 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怎么量刑,及赔偿标准,谢谢 3个回答
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伪造印章罪案件辩护经验探讨
- 沈阳民间借贷、欠款及经济纠纷维权全解析:立案、证据、保全、庭审实务要点
- 南浔律师李广健这样说:什么样的案件一定要聘请律师
- 为什么民间借贷很多利息法院不支持?沈阳主任张俊杰律师解析利息裁判底层司法逻辑
- 南浔律师李广健说:聘请律师胜似相亲找对象
- 腾坤律师事务所普法|供水合同纠纷常见问题与法律维权指引
-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梳理: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法院怎么认定责任?
- 沈阳民间借贷借条、欠条、对账单有何区别?主任律师张俊杰详解书写规范、诉讼时效、证据补强裁判要点
- 辽宁腾坤律所提醒:租房签合同只签字不看内容?这些要点记牢
-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谈租赁合同纠纷:打租赁官司,证据准备很重要
- 广州婚姻家事知名律师推荐朱俊凯律师:遗产继承纠纷第一步该做什么?
- 当前我们湖州等长三角地区离婚案件的新特点—南浔律师
- 企业知识产权评估究竟在评什么?
- 南浔律师谈一起故意杀人案留给我们的启示
- 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许迪:五年后才来追讨“彩礼”,诉讼时效成障碍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