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3-10-24    作者:聂晓东律师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问: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还是分开计算,即每一期债务的诉讼时效从该期债务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答: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司法解释符合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分期给付债务合同的目的在于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尽量维持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和信任关系是解决履行障碍的基本态度。为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权利人也不愿或者不想在部分债权受到侵害后就立刻主张权利。因此,规定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保护权利人的合理信赖利益,也不违背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