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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怎样确定计算年数?

发布日期:2014-03-07    作者:110网律师
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怎样确定计算年数?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收入×年限×系数。
年限是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与60周岁以下的成年人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计算20年。满了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如,62岁赔偿18年,70岁赔偿10年,75岁级以上赔偿5年。
案例一,陈某某在201311月在昆明市发生的一次交通事故中,陈某某构成八级伤残,陈某某是城镇户口,40岁。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21075×20×30%。在这里,陈某某年龄在60周岁以下,因此赔偿20年。
案例二,陈某某在20141月在昆明市发生的一次交通事故中,陈某某构成八级伤残,陈某某是城镇户口,65岁。残疾赔偿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21075×15×30%。在这里,陈某某已经是65岁,因此,只赔偿15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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