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某公司原为事业单位,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后改制为事业、企业并存,领有企业法人执照,实行一套人员二块牌子管理,该公司是否可以

发布日期:2014-04-10    作者:110网律师
 对于不规范的公司管理体制不论是 债权人申请破产还是该公司自行申请破产,所要破产指向的对象应当是该公司。尽管该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为事业编制又具有企业、公司经营的性质、特点,所要破产的对象自然是该公司经营管理性质的资产、权益,而非指向单一的事业编制。所以,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不能因为两者有混同的情况便导致不能破产,或者导致两者均为破产。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韩委志律师
天津河西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郑兰运律师
广东佛山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