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查看资料

产地标记权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4-05-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什么是原产地标记
  原产地标记是国际贸易原产地规则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原产地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某种产品或某项服务的来源地(生产地“ 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作出明确标示的重要标志或符号,是国际贸易中产品的”经济护照“。
  二、原产地标记分类
  (一)原产国标记
  原产国标记是指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识“ 标签” 标示“ 文字” 图案以及与产地有关的几种证书等。
  (二)地理标志
  地理标识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又将该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且该产品的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 自然条件。
  三、原产地标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原产地名称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
  (2)原产地名称的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的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工艺的生产经营者
  (3)原产地名称所附着的商品为驰名的地方特产
  只有当满足以上条件时才会享有产地标记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