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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吉林 05-10 09:15  悬赏 30  发布者:wanli1…… 给我留言  回答:(3)
那位律师知道行政许可法第9条的法律解释!人大发布的! 一、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转让
行政许可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的条件和标准颁发的。它与申请人特定的情况和条件是紧密联系的,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实质就是行政机关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过程。因此,依法颁发的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转让。
二、不得转让的例外情况
某些由申请人支付一定的价款,以公开、公平竞争方式取得的行政许可,可以转让。
是这个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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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5-10 09:17
这是可以转的
回复时间: 2014-05-10 09:20
答:原则上不得转让,特殊情况下,经过申请可以变更。
回复时间: 2014-05-10 09:27
不是这个;
追问:

那个是?麻烦告诉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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