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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行政法精讲:治安处罚

发布日期:2014-06-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主要掌握其与一般行政处罚的不同之处:

 

处罚种类 ①警告:可以由派出所实施②罚款:500元以下的可由派出所实施③拘留:15日以下
④吊销:仅限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⑤没收:违法所得应先退还受害人,没有受害人的才没收
⑥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仅针对外国人
处罚主体 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警告与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
处罚时效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6个月后不再处罚
一般程序 ①调查:公安机关拥有传唤、询问、检查、扣押等强制性权力
②决定:治安案件应在30日内审结,重大复杂案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可再延30日 
送达:向被处罚人宣告并当场交付,无法当场宣告的在2日内送达,有受害人的向其抄送副本
简易程序 警告或罚款200元以下,可以当场处罚
听证程序 吊销许可证(执照)或罚款2000元以上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
调解程序 民间打架斗殴或毁损财物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给予处罚
执行制度(拘留) ①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处罚,但合并执行,合并执行的拘留不得超过20天
②对拘留决定起诉或复议,并提供合格保证人或按每日拘留缴纳200元保证金的,可以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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