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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区抢劫罪定罪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14-06-09    作者:110网律师
一、 量刑基准的确定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  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注: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分格原则     基准刑为有期徒刑的,量刑格均为6个月。    
 三、量刑情节的适用    
 ()从重情节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1)在遭受灾害时实施抢劫的;2)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2、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同时触犯绑架罪与抢劫罪,若择一重罪以抢劫罪论处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3、以违禁品为目标实施抢劫,劫得的违禁品达到非法持有该违禁品应予追诉的数量标准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4、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轻伤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抢劫致人伤残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麻醉抢劫对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以上若有重叠,则选择一个较重的幅度,不重复计算。) 5、持械抢劫的,可以在23个量刑格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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