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徐某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4-06-11 作者:110网律师
上述合同签订以后,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之后,天津某房地产公司果然拒付报酬,并且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做空公司意图逃避债务。但是由于前期准备充分,陈律师代理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直接起诉徐某某承担担保责任,并在诉前查封了徐某某名下的三套房屋,庭审过程中,陈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工作备忘录、往来机票、住宿发票以及给天津某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财务咨询意见书等等证据,最终法庭完全采信了陈律师的观点,判决徐某某以其名下财产承担全额保证责任。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取得百分之百的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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