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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

发布日期:2014-06-22    作者:孙心远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的协议书。就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事宜,深圳马成律师提醒当事人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去哪里办理?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财产分割协议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应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3)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公证的表格。
  (4)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审查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查看对应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如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后双方需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笔录后,需要再笔录上签字确认。
  以上即是离婚财产公证最常遇到的问题,由于生活的复杂多样性,离婚财产公证肯定也有特别的情形,对此,马律师建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事宜。专业律师不仅会告诉你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还会指导你在签订离婚财产协议书时需要注意的细节及离婚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情况,避免以后产生纠纷,省时省力,进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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