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2014年1月20日报道:天降瓷砖 伤了84岁老人 砸了5辆轿车 律师说法:物业所有方或管理方将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华西都市报:下午3点半左右,84岁的刘大爷和老伴、保姆一起前往盛隆街附近的银行办理业务。不料,他们在经过附近某小区时,小区墙体的外墙砖掉落,击中了刘大爷的头部,随后,刘大爷被送往了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头部缝了10针。小区物业承诺,将支付老人所有的医疗费和营养费。 事发:外墙瓷砖掉下街上行人遭殃 昨天下午3点半左右,84岁的刘大爷和老伴、保姆一起,前往盛隆街附近的银行办理业务。就在三人边走边聊天的时候,头顶上方竟然掉下不少硬物。“根本没回过神来,就听到周围一阵噼噼啪啪的响声。”保姆王女士说,在闪躲时,王女士的头部和右脚被硬物击中。“我赶紧去拉两位老人,就看到老爷子倒在了地上,一只手还捂着后脑勺。”情急之下,王女士赶紧拨打120,并顺着硬物掉落的方向抬起了头。“原来掉落的是附近小区的外墙墙面,地上也掉了一地。”随后,刘大爷被送往医院。 据了解,老人头部的伤口较大,缝了10针,保姆王女士伤情较轻,属于擦伤并无大碍。“当时婆婆被吓惨了,幸好并无大碍。”王女士一瘸一拐的走出了急诊室。10分钟后,刘大爷的女儿也赶到医院。“父亲年纪大了,肯定还是要留院观察,暂时先不想别的事。”刘女士说。瓷砖碎落一地殃及5辆轿车 昨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只见出事的地上掉满了外墙的瓷砖,形状大多为拇指大小。“这里来来往往这么多人,现在瓷砖已磨碎得比之前小了。”附近居民张女士说,她是听说有人被砸伤后,赶来看个究竟。“我也没有搞懂,这好端端的外墙,怎么会脱落呢?” 在此次“瓷砖空降”的意外中,除了刘大爷和保姆被击中以外,“受伤”的还有停在小区附近5辆轿车,“我刚下车,就听到瓷砖碰到车顶的撞击声,然后旁边几辆车的玻璃就被砸出了大小不同的窟窿。”一名车主说,在5辆车中,受“伤”最严重的一辆红色轿车,在车辆的右后方车窗,被瓷砖砸出的窟窿有碗口大小,胳膊可以直接伸入车内部。“物业已紧急联系了车主。” 解决:物业承诺赔付签订“承诺书” “这确实是我们的问题,将进行全额赔付。”该小区物业经理说,对刘大爷遭遇到的意外,物业愿意赔付费用,“我们承担老人的医药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对老人造成的伤害,我们感到很抱歉,希望他能早日康复。” 对于受损的车辆,物业已和车主签订了“承诺书”,承诺车辆的维修费用,车主因此事 所花费的路费,都由物业进行承担。目前,小区已准备对受损的外墙面进行修复,“不能让别的行人再次遭到意外,我们一定全力维护。” 律师说法:所有方或管理方将承担责任 在安全事故中,高空坠物引发的第三方受伤情况并不少见,但伤者却不知道该由谁来承担此责任。 成都著名律师陈军说,外墙是归公共使用的,首先,要看外墙保质期是多久,保质期内,外墙建造者应承担相关责任。其次,要看外墙内的住户是否有不当使用行为,比如打孔导致外墙瓷砖松动等,如没有不当使用行为,则可向外墙维护者追责。此外,要看外墙维护者是否存在过失,如果维护者没有过失,则相关责任应大家公摊。“据《物权法》,商品房外墙一般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陈军说,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遇到这种问题时,首先需要寻找的是‘所有人’,如果无法得到解决,第三方要及时保存证据,然后联系律师找到掉落物品所有人,并且提出诉讼。”安全检查3-5年,外墙要翻新 对于外墙的安全是否会定期检查呢?成都某小区物管陈女士说,没有专人会定期去检查外墙,只有在清洗外墙的时候,才会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会及时进行修补。 2012年发布实施的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分类》,标准规定,外墙外保温层出现开裂、空鼓等影响使用安全及外保温功能,损坏面积达到20%及以上,应改造。外墙面出现污损、开裂等影响公共安全、使用功能和市容观感,每处面积大于0.2平方米,10处以上遭到损坏或损坏总面积达到10%及以上,应维修,3-5年,外墙翻新一次。 无独有偶 商厦天降瓷杯砸伤小伙两年没找齐150个被告 今年26岁的陈涛,是两年前成都锦阳商厦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的受害者。通常情况下,如果没能找到侵权方,曾引发广泛关注的“高空坠物连坐”条款将有助于他起诉维权。但这一法条对他来说,却像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因杯子掉下来的地方是在商业繁华区,顾客、商家的流动性都非常大,按照法条,他要起诉的被告——“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者”——包括事发时整栋锦阳商厦的所有公司、商户,甚至附近另一栋大厦的业主,总共超过150个。他和律师、法院用了两年时间,至今仍无法将被告确定下来。 树枝砸伤路人“宽窄巷子”被判11万 去年7月18日,任丽(化名)路过成都井巷子街时,被掉落的树枝砸中腿部,住院治疗的69天共花费医疗费11万余元。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宽窄巷子管理方应对保护区内街道两旁林木尽到管护义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识并消除危险。管理方应支付114195.32元。 未消除公共隐患也要追责 “公共设施,相关部门应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郫县人民法院法官杨文成说,如没消除安全隐患,即便是设置了警示标识,也将被追责。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显然,在类似有安全隐患的事故中,如果所有方或管理方处理及时,就不会发生后来的意外事故。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昶 吴柳锋 摄影吕甲报料人:王先生 线索奖: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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