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丈夫新婚因刑事犯罪入狱妻子等5年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4-08-04    作者:110网律师
丈夫婚后未满五个月即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入狱,妻子苦等五年后不堪忍受,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7月31日,在武宣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离婚。
  妻子黎某与丈夫陆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并未生育有小孩。婚后不到五个月,丈夫陆某就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现关押在梧州某监区。服刑期间,黎某与陆某几乎不再联系,双方感情日渐冷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此,黎某起诉到武宣法院,要求与陆某离婚。
  武宣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件的法官充分了解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听取了双方的意见,被告陆某表示愿意与原告黎某协商解决。为此,承办法官准备好案件相关材料,于6月18日赶赴梧州某监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夫妻双方情绪比较激动,言语过激导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无奈之下武宣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打算按照程序进行开庭审理。通过对上次双方调解不成功的分析与总结,该案的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充分的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疏导。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考虑后,夫妻双方均表示愿意再次进行调解解决离婚纠纷。
  7月31日,武宣法院的法官们再次赶赴梧州某监区,开庭审理了该离婚案。庭间,双方当事人均愿意接受调解,并最终达成了自愿离婚的协议,结束了这段婚姻。

一、离婚的法定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一条包括两种情况:其一为重婚;其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婚姻法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而且触犯刑律,须受刑罚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应互负的贞操义务,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离婚,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婚姻关系已很难维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作出离婚判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此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应做出离婚判决。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
  注意两点:
  (1)夫妻之间分居的原因应是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原因。
  (2)分居的时间应该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四项规定,并不能完全概括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所有原因,因此,婚姻法规定此项兜底条款作为补充。
  二、登记离婚的程序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1、办理登记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第一,当事人自愿离婚,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其目的是为了真正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第二,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于离婚申请,应当根据《婚姻法》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持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真实、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要求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是否都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等。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洪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南开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刘晓梅律师
宁夏银川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