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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处罚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

发布日期:2014-08-05    作者:聂晓东律师
问:如何处罚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
    答:现实生活中,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1、隐瞒已经就业的事实,以失业人员身份骗取失业保险待遇;
    2、伪造失业登记证件,骗领失业保险待遇;
    3、谎报年龄,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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