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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代书

发布日期:2014-08-19    作者:李芳芳律师
遗嘱代书
(一)概述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处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制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我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写作内容和制作方法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
2)订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民族、住址、身份证号等。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要依据客观事实,简要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意图。(2)写明订立遗嘱人欲处分的其所拥有的财产名称、特征、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分别列明继承人的具体情况与立遗嘱人的关系及他们应继承的份额和立遗嘱人对继承人的要求,如需要,可以列表附后。
4)应注意立遗嘱人处分遗产的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对附条件、附期限的遗嘱一定要审查其所附条件是否合法。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及证明人的情况。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订立遗嘱的分数、执行人及执行单位。
(三)书写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1、代书遗嘱的内容不得与现行法律和政策相抵触。
2、代书的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代书遗嘱的内容必须齐全。
4、律师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方才有效。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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