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网是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4-08-22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重大损失或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关于严禁在农村安装电网的通告》中规定,严禁私人安装电网圈拦房屋、园地、禽舍等。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发生伤害人身或电死人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某私设电网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关于安全用电的规定,严重威胁着他人的安全,随时可能造成他人触电身亡的严重后果。一般情况下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现在王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围观烟花时眼睛遭烟花坠落物击伤,责任谁担?
- 行政公益诉讼中原告资格的适当放宽
- 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现状与优化策略
-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 刑行交叉案件中实施行政检察的问题与解决意见
-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弊端与解决措施
- 中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不足及完善
- 行政诉讼中比例原则的适用问题和优化思考
-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 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分析
- 司法裁判中对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期限的明确认定
- 食药安全类行政公益诉讼机制的完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