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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骗财有新招 识破骗术是关键(下)

发布日期:2014-09-17    作者:110网律师
       三、以“恋爱”为幌子捏造理由骗取适龄青年及家长

  青年男女在与对方确定男女关系后,在恋爱期间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对方钱财是目前社会上经常出现的一种以“恋爱”为幌子进行诈骗的行为。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骗子行骗的手段更加多样化,这种传统的诈骗方法也在不断升级。“一老一少”合谋佯装亲属,老的以帮小的物色另一半为由,将小的介绍给一些急于成亲的人,然后以收取好处费、彩礼或者捏造小的父母有病急需用钱为由骗取他人财物的招数成了新的诈骗手段。

  案例:“介绍女友”为幌合谋诈骗 23岁女孩与同谋获刑

  今年刚刚23岁的女孩笑笑,初中毕业后未考取高中就直接出外打工。和同龄女孩一样,笑笑喜欢上网、微聊,爱赶潮流。今年,通过网聊,笑笑认识了比自己大二十多岁的孙某,两人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期间,孙某说笑笑通过体力劳动挣钱太不容易,自己想到了一个赚钱快的方法,问笑笑愿不愿意加入。一听赚钱快,笑笑动心了。今年四月份,孙某与笑笑合谋以将笑笑介绍给他人做女友为名进行诈骗。协商好以后,孙某找到了儿子尚未成亲的王某,说自己有一个朋友的女儿和王某的儿子年龄相近,可以帮忙张罗。王某看了笑笑的相片很是满意,便答应了。孙某便以见面礼、好处费等由头先后从王某手中骗取了一万多元的人民币。拿到钱后,笑笑激动了一段时间,但认识到自己行为犯法后,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笑笑将事情跟王某讲清楚,并将钱退还给王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笑笑、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孙某犯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决笑笑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律师提示:近年来,以“谈恋爱”为幌子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由于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财物往来较为私密,很少留有凭证,在认定是否属于“诈骗”时,存有一定难度。为此,法官提醒适婚男女及其家长们,在恋爱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数额较大的财物往来最好保留一定凭证,否者出现纠纷时,只靠“口说”难以采信。

  四、其他新型诈骗行为—— “窃取客户信息进行双骗”、“空手套白狼”

  除了上述所述的三种类型的诈骗方式,今年房山法院审理的诈骗犯罪中不乏一些新类型的诈骗手段,例如以自己做“人质”空手套白狼、窃取快递客户信息既骗快递员又骗客户。这些新型的诈骗手段中,骗子不仅大胆,抓住了受害者的“软肋”,而且诈骗手段高超,让人“防不胜防”。 

  案例一:俩小伙窃取快递客户信息 又骗快递员又骗网购客户

  高某与李某是一对80后同学,去年八月份从一家快递公司的配送信息管理平台,窃取了该公司负责递送的货物以及网购客户等信息后,先是冒充网购客户,先后从这家快递公司的不同快递员手中骗取了一部价值4千余元的单反相机、一台价值2千余元的苹果平板电脑。得手后不久,两人又冒充这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将装有两部诺基亚手机的假快递件送到该公司的网购客户刘先生手中,骗取了刘先生网购联想牌手机的货款2千余元。此后,两人多次如法炮制,利用偷来的客户信息同时假冒客户和快递员两头诈骗。截至被抓获归案时,两人共计10次冒充该公司的快递员从网购客户手中骗取财物34104元(最后一次未遂,即实际骗到的货物应为30707元),共计6次冒充网购客户从该快递公司员工手中骗取财物23783元。2013年6月,二人在实施一次诈骗活动过程中,被客户当场识破,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例二:自己当“人质”合谋诈骗 八十吨废轮胎换来四年刑

  早过而立之年的河北农民刘某,为了找到致富“捷径”,可谓煞费苦心。经过一番思考和观察,他决定与人合作,骗取财物后自己“以身涉险”充当人质,让同伴先走,自己再伺机逃跑,以达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于是,去年四月份,他伙同他人来到北京市通州区李某经营的废旧轮胎收购点,佯称自己要收购30余吨废旧轮胎。一看大买家来了,李某非常高兴,忙前忙后的收拾、装货。在支付货款时,刘某以未带够现金且现金交易不安全为由,自己留下等待同伙汇款,让李某同意先让刘某的同伙将轮胎拉走。根本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骗局的李某一口答应了,刘某的同伙顺利将轮胎拉走转卖掉,而刘某趁李某不注意趁机逃跑了。第一笔买卖得手后,刘某又如法炮制,在一个月时间,先后两次故伎重演,骗走其他受害人近50吨废旧轮胎。经鉴定,这些废旧轮胎价值十三万余元。刘某于今年四月份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退赔人民币十三万六千零一十四元。

  律师提示:面对形形色色的新型骗术,法官提醒广大公民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谨防受骗。老百姓应经常了解犯罪分子诈骗的惯用伎俩,例如一些电话欠费诈骗、亲友出事诈骗、虚假购物诈骗、销售低价商品诈骗等。在不确定一些事情真假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向有关部门或当事人求证后再采取措施,一旦确定为诈骗后要及时报警求助。“天上不会掉馅饼”,勤劳的百姓请看好你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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