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鉴定专家小组成员组成不合理,缺乏抗衡性、中立性
发布日期:2014-09-28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在医疗事故鉴定中,鉴定小组的专家都是医疗机构的人员,没有患者的代表,即使患方抽取的专家,也是来自当地医疗机构的专家,是对方兄弟单位的人员,及对方医务人员的同行,是对方医务人员的兄弟姐妹,属于人家医疗机构的自家人。鉴定专家小组成员组成不合理,缺乏抗衡性、中立性。
此外,法医的数量太少,最多不超过五分之二,甚至更低,不足以与来自医疗机构的医学专家形成抗衡之势,根本发挥不了大的作用,完全是装点门面的陪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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