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和保险纠纷案件由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发布日期:2014-10-29 作者:吴丁亚律师
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定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内发生的下列民事一审案件:
1.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保险纠纷案件。
二、指定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对上述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
三、指定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下列民事一审案件: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保险纠纷案件。
四、上述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自2013年12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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