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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擅自提高房租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4-11-01    作者:崔新江律师
    国法律规定实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0日内,当事人应当到所在地市、县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领取登记备案证明。省市、县房管部门应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各地还将建立房屋租赁管理系统,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按规定依法缴纳有关税款和房屋租赁手续费,房屋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以定期公布的市场租金信息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违法建筑和权属有争议等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而且,出租人应当对出租的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及时检查、维修、养护,保证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怠于修缮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合同期内房东不得擅自提高房租,如有出租人逾期不提供房屋、合同期内擅自提高租金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履行或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赔偿。不过,如果承租人存在拖欠租金累计半年以上或擅自转租、转借他人等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私房的租金标准,可由租赁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或双方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
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在租赁期间,除非违反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任意要求提高租金。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原承租的房屋经翻建、拆迁另换新房等,房东要求提高租金,应当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因此,在合同期内,双方应按合同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房东无权擅自涨房租,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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