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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你必须了解的那些事(系列二)小孩的抚养权

发布日期:2014-11-02    作者:屈增辉律师
    离婚中,你必须了解的那些事(系列二)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我国的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采取以下的办法: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拉萨著名律师屈增辉)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一般常见的考虑情形有:1、夫妻双方谁能给孩子营造更好的精神方面成长环境,比如没有不良嗜好,一直再带着孩子等等;2、夫妻双方谁能给孩子更好物质成长条件,比如收入稳定等。
大致的抚养权可以分为三个大的情形,拉萨著名律师屈增辉)即两周岁以内、十周岁以上、两周岁到十周岁。
一、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到十周岁
  这里优先考虑归谁抚养的原则是: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这个阶段的孩子抚养权问题,相对是比较复杂的,确实想抚养孩子的一般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为好。
十周岁以上
这里父母均想抚养孩子的,应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争夺孩子抚养权我们一般需要搜集下列证据
1、个人的条件,这里包括工作状况、收入、个人的品质、生活环境等;
2、男女双方父母的条件,这里主要是考虑孩子经常所在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
3、孩子自身的意见,一般的就是孩子与母亲更亲还是父亲这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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