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窃听软件 厦门一手机软件公司老板获刑
发布日期:2014-11-12 作者:110网律师
29岁的阙某从事程序设计行业。他想作出一款软件,只要用户把软件下载到窃听对象的手机上,对方开机后软件就自动运行,用户就可以悄悄取得窃听对象手机里的内容。杭州一家科技公司按照阙某的要求设计出了“灵猫静静”软件。2011年,阙某开始正式在网上宣传销售这款软件,通过QQ与买家联系,买家只要花费1000元左右就能下载软件,并从服务器上获取想要的信息。其中一个买家将软件安装在妻子手机上,发现妻子有外遇,离婚后女方报警。此后,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到“灵猫静静”软件的案件涉及30多个省市,最终公安机关将销售网站和设计人员全部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阙某销售“灵猫静静”软件共获利约9.5万元。
法院认为,阙某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其行为已构成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另外,阙某还犯有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法院遂对阙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连线法官■
统一的手机软件监管标准亟待建立
本案主审法官方晋晔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智能手机行业发展迅猛,各种智能软件层出不穷,但对于手机软件的监管存在着盲区。
一、手机软件开发准入门槛低,缺乏行业规范引导,掌握手机编程知识就可自行开发,因此手机软件开发存在灰色地带,不法分子借此从事犯罪。
二、行政监管存在空白。虽然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行业指导标准,但是大多仅涉及手机安全领域,且多是推荐参考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因此,一旦发生侵权违法案件,将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
三、手机软件行业自律性差。目前,手机软件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而行业又未对手机软件应用权限有明确规定,因此手机应用权限滥用情况严重,手机软件安全性成为大问题。
四、手机用户自身也是导致手机恶意软件泛滥的原因。我国智能手机的使用者缺乏对非法手机软件的辨识能力,又往往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因此即使被侵权也处于毫不知情的状态。
方晋晔建议,应建立统一的强制性监管标准,规范手机软件开发者行为,最大限度杜绝手机恶意软件;同时,手机开发行业应制定手机应用的行业标准,加强对应用商店的监管,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应用软件进行抽检,对发现有恶意侵权行为的软件开发者予以严惩,并对恶意软件平台提供者给予关停整顿或其他处罚。要加强社会宣传,提高手机用户的辨别能力,引导用户到应用官网或正规的应用商店下载使用手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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