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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小客车司法处置 评估价150%设为最高限额

发布日期:2014-11-20    作者:110网律师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北京法院即日起将对查封、扣押的京牌小客车进行网上司法处置。具有小客车摇号资格的社会公众(未中签者),可通过竞买程序获得被北京法院查封、扣押的小客车所有权,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新规解读       1       司法处置不同于拍卖       评估价的150%设置为最高限额       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       150%的价格确定前,北京高院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该院对淘宝网上处置的未受限牌因素影响的919辆小客车成交情况分类进行了调查分析,根据其评估价和实际成交价的差异,发现各个档次的车辆均存在一定的溢价率,但即使平均溢价率最高的5万元以下车辆,其平均溢价率也未超过评估价的150%,故将车辆处置最高限价确定为评估价的150%。被司法处置的京牌小客车,价格评估是由       北京高院负责鉴定拍卖工作的部门通过随机摇号方式,在评估机构名册中选定评估机构进行的。       据北京高院介绍,“拍卖”是价高者得,而此次带牌小客车限制了最高价格,因此叫司法处置。根据规定,买受人为在限价范围内出价最高者。多人报出最高限价时,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将根据“统一设定的条件”自动确定最终买受人。       “统一设定的条件”为:参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累计摇号次数最多的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多名竞买人累计摇号次数相同,则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最早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2       未摇上号个人可竞买       过户后车辆原号牌不再保留       据悉,只有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但未中签的指标申请人(只限自然人),有资格参加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活动。       据北京高院解释,根据规定,竞买人必须具备小客车摇号资格,即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已取得经审核确认的有效申请编码,但尚未取得车辆配置指标的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在北京市小客车       指标调控系统内审核通过但尚未中签的个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可报名参加竞买。按照规则成功竞买后,买受人根据要求履行完交齐成交价款等相关程序,可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处置小客车转移登记确认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原号牌号码不再保留。       原车主不再获得更新指标,也就是说,他如果今后在京购车也要符合摇号资格。因此,不会产生新的指标。       3       单月竞买不影响摇号       每期只能选一辆车进行竞买       据北京高院介绍,为体现公开透明,在竞价结束后,竞买人的摇号申请编码、摇号次数、摇号注册时间等信息将全部在网上进行公示,并长期保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外,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将根据北京法院对车辆查封扣押的情况,视情在单月进行。此举将避免和现有的双月摇号时间相冲突,未能竞买成功的竞买人还可参加下月摇号,而不受影响。       据介绍,意向竞买人在每期小客车司法处置活动中只能选择一辆小客车进行竞买,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已经选择竞买小客车且成功交纳了保证金及报名费后,不能够重新选择其它小客车。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交纳保证金及报名费时,可以重新选择其它小客车。       据北京高院介绍,北京法院预计每年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的车有几百辆,法院最多两个月组织进行一次处置,每次处置车辆从几辆到几十辆不等。应报废的车辆以及排放水平为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不进入司法处置程序。       □竞买提醒       处置车辆存过户风险法院将事前公开说明       据北京高院介绍,“参与竞买车辆可以顺利过户”的提法并不准确。进行司法处置的小客车原则上为刑事案件、涉众案件以及确需处置的民、商事案件中涉及的车辆,这些处置车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车辆存在违章情况,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且,竞买人在购买车辆后,只有当车辆检验合格后才能过户,其中不排除需要维修、依法处置违章,甚至无法过户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竞买前,北京法院会将车辆存在的违章、事故等情况事先进行公开说明,让竞买人了解车辆情况,而相关违章、维修费用是要由竞买人承担的。       □首次处置       捷豹评估价为31万成首期处置最贵车       记者登录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网络平台后看到,有关车辆的详情、照片、视频等信息和公告都在网上予以展示。首次司法处置将于11月25日早上8点开始,时间为12小时。报名及保证金报名费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为11月14日13点至11月20日15点。       首期处置车辆共11辆,其中,评估价最高的为一辆捷豹轿车,评估价为31万元,最低的是一辆东风标致轿车,评估价10.43万元。       根据规定,所有车辆将设置不少于7天的网上展示期,公众可充分了解车辆情况,如购买年限、行驶里程等等,并可通过细节图和相关说明,观察车辆外观、了解车损情况,特别是还可以获知到已知的车辆其他瑕疵状况。       记者看到,这11辆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章,其中报价最高的捷豹轿车,也是目前可查违章记录最多的车辆,共计49起,罚分45分,罚款7400元。其中违章最少的车辆是评估价10.8万的帕萨特轿车和报价最低的东风标致小客车,仅为100元。       此外,据北京高院介绍,目前尚无现场看车,待时机成熟时,将开展现场看车环节。       据介绍,车辆是法院主要的执行标的物,对查封扣押的车辆及时变现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利益的重要途径之一。2011年《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也就是说,最早的法院司法拍卖小客车也是不受新规限制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发生了一些黑中介通过虚假诉讼办理车辆上牌买卖的情形。       此后,为防止极个别人利用法院判决等骗取小客车指标,北京市有关部门2012年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省(区、市)转入本市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也就是说,要求取得购车指标的人才可参加拍卖。但这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据媒体报道,2012年修订实施后,对好不容易摇到号的购车人来说,自然会先考虑新车,极少有人会通过司法拍卖去购买旧车。这就导致法院委托拍卖小客车流拍现象严重。丰台法院曾组织拍卖13辆车,只成交了1辆,流拍12辆。       此后,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实现,2013年,《(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因本市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因此获得更新指标。”(记者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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