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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概念及范围

发布日期:2014-12-25    作者:王景林律师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概念及范围
 
一、工资总额
又称全额工资、实得工资,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主要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主要有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及其他。
4、津贴和补贴;
津贴主要有: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夜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工人技师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具体有: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补贴主要有:物价补贴,如肉价补贴、粮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主要有:依法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二)劳动保险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翻译费等。
二、基本工资
又称标准工资,标准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包括计时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和工龄津贴)、计件工资等。
 
三、最低工资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2、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
4、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上海王景林律师   T1304215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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