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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中国法制史重要名词解释:五不议

发布日期:2015-0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五不议,清末在改革中央官制时,从维护封建专制制度和满族贵族的特权出发,提出了五不议的原则,即军机处事不议,内务府事不议,八旗事不议,翰林院事不议、大监事不议。由此,所谓官制改革不过是调整合并了某些部院,改变了某些机构的名称和某些官职的称号,根本没有触动封建专制官僚机构的核心。
中国法制史的发展,经历了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每一时期,出现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不同类型的法制。中国历代法制的思想法制思想指导了某一个时代的法制,也就指导了某一个时代的立法和司法,所以应对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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